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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怎么做伤残鉴定标准

时间:2023-04-06 13:57:41    来源:法务网


(资料图片)

一、

交通事故怎么做伤残鉴定标准

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标准如下:

1.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,在治疗终结后,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,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,向伤者发出《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》;

2.伤者持《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》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;

3.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,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;

4.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,可在接到《伤残评定书》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。

二、

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

1.依据伤残鉴定标准,伤残级别分为一到十级伤残。一级伤残最严重,十级伤残最轻。

2.赔偿项目主要有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;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康复费、后续治疗费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
三、

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

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三十日。超过三十日的,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,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。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。找法网提醒您,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、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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